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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丰茂浙江丰茂(SZ:301459)2025-08-08 19: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紧急情况不受限[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3]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