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信息申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6]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1]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分配股份后,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6]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8]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份[9]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份[9] 增持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六个月[1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未实施需说明原因及后续安排[13]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14]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董事和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交易日内报告[15]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造成损失依法追偿[22] - 董事和高管违法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立即报告[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