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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3014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丰茂浙江丰茂(SZ:301459)2025-08-08 19: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4]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之一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7] 授权规则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须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形成的决议除特别决议事项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通过[16]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名[1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包含会议召开信息等[18] 档案管理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8] 其他 - 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2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