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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30145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丰茂浙江丰茂(SZ:301459)2025-08-08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2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12182亿元人民币[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412182亿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整体变更设立时,宁波丰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00万股,持股比例82.76%[13] - 整体变更设立时,蒋春雷持股910万股,持股比例15.69%[13] - 整体变更设立时,王静持股90万股,持股比例1.55%[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3]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1][105] 章程相关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31] -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131] - 本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