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振股份(3013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振股份天振股份(SZ:301356)2025-08-08 19:31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5] 募投项目评估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评估项目[8]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0] - 节余资金使用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0]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1]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13] 超募资金使用 - 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最近披露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1] 内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0] 董事会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20] 会计师审核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2]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2] 现场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3] 闲置资金补充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披露多项内容,包括金额、期限、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等[15]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1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 - 时间为2025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