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沟通和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9]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8] 管理原则与规范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公司开展活动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公告[6][7]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规行为[32] 人员与职责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2] - 公司需设立或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2] 沟通与活动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2]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可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7]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保证真实准确[26] - 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3] 投诉与处理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3] 培训与档案 - 公司可定期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建立健全相关档案[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保存至少三年[8] 特殊会议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下必须召开[16][1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8]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9]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公司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时,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现场参观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进行现场参观,合理安排过程并避免透露未公开重要信息[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天振股份(3013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