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需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预告[12]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预告[12] 其他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以业绩快报披露财务数据[12]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 涉及购买等事项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18] - 涉及销售等事项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0] 股东会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重大风险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2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因故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的2个工作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延期的要公布延期后日期[23] 信息报送 - 公司证券部向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送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标准[30] - 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门、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按要求向证券法务部报送定期报告相关资料[30] 信息披露职责 - 财务部负责提交定期报告所需财务报告等信息[31] - 证券部负责收集信息、汇总编制定期报告初稿和编制临时报告[31][32]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材料后,证券部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初稿交相关方审定[33] - 临时报告以董事会名义发布需提交董事长审核确认[33]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需经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3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7] - 公司董秘负责未公开重大信息对外公布,其他董高非书面授权不得发布[39]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可要求赔偿[39]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39] 制度相关 - 管理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则和法规执行[41] - 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天振股份(3013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