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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00281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郑中设计郑中设计(SZ:002811)2025-08-08 20: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单项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单项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比例低于0.5%,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 - 300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300 - 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先经独立董事审核,再由董事会审议[19] - 与关联人成交(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国家法规规定价格、市场价格、成本加定价和双方协议定价[10]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合同或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9] 关联交易回避 - 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合同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关联交易期限与评估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1]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日常购销或服务类除外),应聘请中介结构评估或审计[2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人成交(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25]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3][25]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等内容[25] 关联交易豁免与文件保管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2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为十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