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600149) -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岗位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总监岗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审计部设部长,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名通过,报董事会备案[4][6] 人员配置 - 内部审计机构配备3至4名内审人员[6] 审计工作内容 - 审计部每年对公司及各单位从五方面评估,提交内控评估报告并提整改方案[8] - 审计部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多项事务审计,包括经营成果、资产、预算等[8] 审计配合要求 - 被审计单位需配合审计,如实提供文件资料[9] - 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配合审计,督促执行审计处理意见[9] 审计职权 - 审计部有权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审查资料,提出建议等[9] 审计方式 - 审计以就地审计为主,也可采用报送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11] 审计计划与通知 - 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核准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实施[11] - 审计部门应提前3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审计时送达[13] 反馈要求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正式审计报告2个月内书面反馈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14]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存[18] - 审计档案主要包括下发文件、审计通知书等材料[17] - 审计档案立卷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原则,定期移交集中管理[16]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绩效[20] 违规处理 - 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资料等行为,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20] - 内审人员利用职权谋私利等行为,构成犯罪依法追责,未构成犯罪公司给予行政处分等[20] 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制定方案、实施审计、提交报告[1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旧制度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