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600149) -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参股20%以上且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子公司适用相关制度[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信息流转与披露 - 内幕信息在部门间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报董事长批准[9] - 重大事件报告需通知董秘并组织信息披露[9] 档案管理 - 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登记报送[13]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 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8] - 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9] 责任与程序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造成损失应担责[22]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5][16] - 报送重大事项时内幕信息知情人至少包括八类人员[16] - 档案应包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6]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程序包括告知董秘等[18] - 向其他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签署保密协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