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003035)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分工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7] - 审计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相关书面材料[11] 决议流程 - 会议对报告评价后,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2]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主持人宣布后形成决议[19] - 委员或董事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决议生效次日提交议案及表决结果[19] 会议记录 - 会议应有记录,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 记录包括召开日期地点等内容[19] 其他规定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