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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螺新材海螺新材(SZ:000619)2025-08-08 20:45

公司运营 - 2025年8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41,168,831股[3]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4] -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4] -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会议程序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起诉[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起诉[9] 股权质押与重大事项审议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通知[16]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6]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相关方同意[16][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股东会[17]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董事与监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东提名[25]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6年,连续任职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28]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3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31]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责[32] - 董事会行使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确认总资产30%的对外投资权限,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过审计确认净资产50%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权限[3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4]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4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0][41]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职工代表比例为1/3[4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会议记录保存10年[46]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8] - 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9]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等公告[51][5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在公司经营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3] - 公司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