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0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1168831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1168831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4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损失相关事宜请求诉讼[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3][65][6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提议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6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7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7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7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公告并说明原因[7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8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8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109]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9] - 董事会行使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确认总资产30%的对外投资权限[113] - 董事会行使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过审计确认净资产50%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权限[113]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6]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需在召开会议5日前发出[11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4] - 公司须在相关决议或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4]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56]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6]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6]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56] - 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8] 其他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30]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配备[38] - 党建工作经费按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比例安排[3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8]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之日起相关通知和公告要求[178,179,192] - 债权人有相关权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8,179,192]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8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5]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5]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85]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88] - 控股股东定义[195]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9]
海螺新材(00061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