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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长青股份长青股份(SZ:002391)2025-08-10 15:4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七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工作流程 - 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财务和经营资料[9] - 对董高人员绩效评价并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9]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施行时间 - 工作细则自2025年8月7日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