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科(301632)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上市进程 - 2021年5月8日、6月4日审议通过发行上市相关议案,有效期24个月[7] - 2023年5月12日、6月2日审议通过延长有效期议案,延长24个月[7] - 2025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再次延长有效期议案,延长24个月[8] - 2023年8月17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符合发行等要求[9] - 2025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注册批复,12个月内有效[10][11] - 2025年8月8日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12] 发行相关数据 - 发行上市前股本总额为31390万元,拟发行不超10466万股,完成后不低于3000万元[15] - 本次发行股份数不超10466万股,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15] -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16] 其他要点 - 公司持有2024年3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发行上市主体资格[13] - 聘请招商证券作为保荐人,指定杨爽、汤玮为保荐代表人[18] - 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已就发行上市作出承诺并披露约束措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