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6000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1][14]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3]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提前五日,紧急可口头[19]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24]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30] 会议召开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31] 决议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39]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43] - 担保等事项有额外同意比例要求[44] 关联董事表决 - 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46]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46] 利润分配决议 - 先按审计草案决议,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50] 提案审议规则 - 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月内不再审议[52]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5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董事签字确认[56][60] - 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决议披露前保密[62] 档案保存期限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