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3009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5]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委员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7] 监督检查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财务审核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报告处理 - 根据内审机构报告等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3] - 发现财报虚假记载,董事会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15] 监督职责 - 依法检查财务,监督董高行为,发现违规可通报报告披露[15] - 履职时可对违规董高提罢免建议[16]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披露说明理由[18]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会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成员[20] 履职判定 - 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未亲自参会视为不能履职[22] 决议规则 - 会议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4] 资料保存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