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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0030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日久光电日久光电(SZ:003015)2025-08-11 16:30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81,066,667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决议[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除临时会议外,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5] 高管任职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4]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5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9] 章程修订与其他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并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