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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0030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日久光电日久光电(SZ:003015)2025-08-11 16:30

股份转让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全转[5]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5]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6]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8] 信息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申报信息[9] - 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申报信息[9]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1]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3] - 持股变动达规定需报告披露[14] - 买卖股票违规公司将处分追责[14]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新规不一致按后者执行[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