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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0030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日久光电日久光电(SZ:003015)2025-08-11 16:3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名[12]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2]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5]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8]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6][7][8] 董事辞任与移交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8]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董事应办妥移交手续,部分忠实义务持续[10]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授权董事会审批[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2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22]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批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除临时外提前10日书面通知[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8]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9] 其他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34]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57] - 时间为二零二五年八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