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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0030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日久光电日久光电(SZ:003015)2025-08-11 16:30

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及时报告[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财务资助事项应及时报告[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应及时报告[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应及时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13]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应及时报告[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关注[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6] -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6]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信息披露责任人,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部门[19]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通告董事会秘书并报送书面文件原件[22] - 报告义务人应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进展,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报告[22][23] - 各部门等联络人收集资料经第一责任人审阅签字后通知或送达董事会秘书[23] - 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对履行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4] 保密与处罚 - 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需严格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6]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26] - 信息披露违规时,责任人将被处调离岗位、扣1 - 6月绩效工资等处罚[26] -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责任人赔偿[26]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26] 其他规定 - “第一时间”指报告义务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7] - 制度未尽事宜与新规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拒绝答复董事会秘书问询属不适当履行报告义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