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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氧股份杭氧股份(SZ:002430)2025-08-11 16:4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1] 决策权限 - 单个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累计达净资产1.5%以上对外股权投资等由董事会决定[6] - 董事长批准低于净资产总额10%对外投资等[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8]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16] - 特定股东或董事等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6][19] - 定期会议提案提前10日递交,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通知[17][19] 表决规则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董事会会议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2]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