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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氧股份杭氧股份(SZ:002430)2025-08-11 16:45

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事项 - 重大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等六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六项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50%以上且满足一定绝对金额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股东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18]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相关信息、表决方式等[33]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会应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特殊情况可中止、终止并公告报告[39] - 会议争议影响秩序时主持人应宣布暂时休会,情况消失后尽快复会[39]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后立即就任,另有规定从其规定[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信息披露事务[4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等内容[4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41] - 会议相关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1] - 本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3]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