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SH:603166)2025-08-11 17:0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公司章程》修订后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表述,“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44]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6,208,651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1名[2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6年[25]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6] 制度建设 - 公司全面梳理现有治理制度,修订部分现有制度并制定部分新制度[45] - 修订的制度包括审计委员会等11项工作细则及制度[45] - 制定的制度包括市值管理等多项制度[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