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对外投资审批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6]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7] - 境外投资等3种情形无论投资额大小,报董事会审议,符合标准提交股东会审批[9] 对外投资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非现金资产需评估[9] - 委托理财选合格受托方,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0] 投资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异常追究责任[12]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13] 投资处置 - 经营期满等4种情况,可终止和回收对外投资[15]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等4种情形,可转让对外投资[15]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18]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20]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