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3]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出现重大信息应通报证券部[4] 重大信息要求 - 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遗漏[5] - 含需审议事项、交易、风险等情形[7] 重大风险界定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8] 股票买卖通知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前提前20个交易日通知证券部[11] 重大信息判断标准 - 金额达净资产5%或500万元以上等[12]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责任人及时向证券部报告重大事项[15] - 证券部收到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汇报[15] 信息报告联络人 - 各部门等应指定并向证券部报备[15] - 发生变化需2个工作日内重新指定并报备[15] 保密与责任追究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有保密义务[17] - 瞒报等导致问题公司将追究责任[19] 时间定义与制度执行 - “及时”指重大事项最先触及任一时点24小时内[22] - 未规定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审议批准后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