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1/2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2/3前暂停职权[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19]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0] 监督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其他规定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不受限,快捷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 工作细则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修改,报董事会审议[2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