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6,208,651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6,208,651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东信息 - 桂林福达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0207.20万股,持股比例85.06%[14] - 黎福超认购股份数为570.00万股,持股比例4.75%[14]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2] 违规收益处理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利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未执行的,股东可起诉[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存在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6] 股份收购注销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0]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担保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会议通知 - 年度股东会将于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召开十五日前通知[4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董事任职资格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7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1名[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2] 经理相关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多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7]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9]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3]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03]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3] 现金分红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06] - 无重大资本性支出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存在重大资本性支出时,占比最低达40%[106]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60天通知[113]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0]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1]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5] 清算相关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7]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7]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3]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