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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6883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奥比中光奥比中光(SH:688322)2025-08-11 18: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9]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换职务[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1] 细则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