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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6883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奥比中光奥比中光(SH:688322)2025-08-11 18: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7] 薪酬实施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现场召开为原则[10]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