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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安培龙安培龙(SZ:301413)2025-08-11 18:08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4] 激励计划对象与流程 - 首次授予对象为公司高、中层及核心员工[4]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审核意见等会前5日披露[5] 激励计划实施条件 - 相关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4] 激励计划评估 - 制定、审议符合法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