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1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一季度不得早于上一年年报披露时间[10]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1]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1]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2] 债务融资工具披露 -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于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8] - 公司或簿记管理人应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9]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职责人员变动需披露[11] 信息披露原则与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4] -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需在情形出现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13]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需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情况及接任人员[14]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5] - 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涉及经审计信息需在3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报告及更正后信息[15]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兑付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15]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支付需在当日或次1个工作日披露公告[16]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需在1个工作日内披露[18] - 破产相关情形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18] - 提交破产相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主要内容及财产状况报告[19] 股东披露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承担相应信息披露义务[24] 报告审议与沟通 - 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需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28] - 临时报告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工作[29] 信息管理与保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对相关记录进行管理和保存,存档期限为十年[31][33] - 公司对未公开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严控知情人范围[33] - 公司进行外部沟通时应确保不提供未公开信息[34] - 公司商务洽谈等需对外提供内幕信息时应签保密协议[34] 违规追责与制度执行 - 违反规定致信息披露差错,公司将严肃追责并要求赔偿[36] - 聘请人员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7] - 制度与法规相悖或有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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