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力(8382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3] 候选人与任期 - 候选人三年内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公司应披露并提示风险[8] - 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4] 聘任与解聘 - 聘任或解聘、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1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5]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6] 空缺职责代行 - 空缺期间指定代行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