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227万份,约占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本总额457489639股的2.68%[6][36] - 若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并全额授予,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2520.5万股,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7][36] - 激励对象共计266人,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721人的15.46%[30] - 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55元/股[8][5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42] 行权安排 -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3%、33%、34%[8][47] - 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44] 业绩考核指标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 2027年预设最高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分别为35%、50%、60%,预设基础指标分别为30%、45%、55%[8][61] -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 2027年预设最高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分别为50%、60%、70%,预设基础指标分别为45%、55%、65%[11][59] - 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行权比例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D1、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完成度D2中较高者[13] 激励对象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为五个等级,对应行权系数区间分别为优良90% - 100%、良好70% - 89%、合格50% - 69%、待改进20% - 49%、不合格0% - 19%[63]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68] - 配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68] - 缩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6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70] - 配股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71] - 缩股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72] - 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73] 财务相关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27万份,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1914.92万元[83] - 假设2025年8月授予股票期权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并全部行权,2025 - 2028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分别为356.88万元、909.01万元、476.67万元、172.35万元[84] 流程与规定 - 激励计划公示期不少于10日[33]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3]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16][43][88] - 董事会根据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75] - 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授权日不进行相关会计处理[78] - 等待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79] - 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80] - 行权日达到行权条件可结转“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未行权失效或作废按规定处理[81] - 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与董事会确认行权数量、行权价格等信息,行权申请经确认并交付款项后,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92] 变更与终止 - 公司变更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加速行权和降低行权价格[9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98] 激励对象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行权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返还收益并承担违约金[10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本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已获授股票期权按原程序进行[113] - 激励对象担任监事等不能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13]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14]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已获授权益按退休前程序进行;拒绝返聘或退休离职,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115] - 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由薪酬委员会决定已获授权益处理[116]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7]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股票期权可由继承人代为享有,或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8]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8] - 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仍留任,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不得被授予股票期权[5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罚或市场禁入,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1] - 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高情形,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1] - 激励对象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3] 其他情况 -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110]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控制权变更,董事会在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激励计划[111][112]
宏川智慧(002930)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