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0007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13]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编制[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信息披露范围与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0]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0] 信息披露流程与职责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交所并在指定媒体发布[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公布事宜[36]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等[46]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6][47] 差错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人员[52]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