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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浩物股份浩物股份(SZ:000757)2025-08-11 20: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官网等多种形式[6] 特殊情形与要求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人员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主管[11] - 董事会办公室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多项职责[11] 档案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7] - 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6] 信息管理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需做好记录并妥善存档相关文件资料[16]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后要复核是否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16]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9] 内部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9] 人员限制 - 未经授权公司人员不得在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9]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处理机制[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