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不迟于当日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15:00[16] 会议制度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召开,设置会场[14] - 公司应在通知中明确网络表决时间及程序[12]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投票与决议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持股1%以上股东投票权[19] - 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19]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2]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与主持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23]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主持[17] 争议处理与披露 - 争议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4] - 判决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并披露[24]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作为章程附件,股东会通过生效[26]
浩物股份(0007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