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批公司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17] - 董事会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17] - 股东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须及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须及时披露[24] 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股东会审议[22]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反担保[22]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相应审议并股东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未获批准已执行的关联交易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1] - “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12个月累计计算[26] - 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6]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7] - 披露交易信息应同时披露价格及差异原因[28] - 特定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股东会审议[28] - 某些关联交易可免履行义务特定情形仍需履行[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指导约束公司关联交易[30] - 制度受中国法律约束有冲突以其为准[30] - 未列明事项以《公司章程》为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亦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发布主体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2]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32]
浩物股份(00075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