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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浩物股份浩物股份(SZ:000757)2025-08-11 20:16

投资分类与原则 - 对外股权投资由公司主导,对内资产投资由控股子公司主导[2] - 公司投资遵循“三不投”原则[4] 投资审批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等 6 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7]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 6 种情况但未达股东会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8] - 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事项外的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9] 部门职责 - 战略投资部是投资项目主管部门[12] - 财务部负责推荐中介机构等,审核对内资产投资项目资产购进、结算[13] - 审计风控部负责投资项目投后评估审计、重大合同审核等[13] 预算与决策 - 公司应编制年度投资预算,与年度财务预算衔接,纳入全面预算管理[15] - 投资项目决策有效期为 12 个月,未实施需启动复核程序并报备,继续实施需重新决策[17] 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单位每季度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18] - 战略投资部每季度收集投资项目信息编制投后管理报告,经审核后提交公司管理层[19] - 投后管理周期从项目投资实施开始,至投入使用或运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结束[19] 处置审批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处置股权(或资产)价值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由股东会审批[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处置股权(或资产)价值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但未超 30%,由董事会审批[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处置股权(或资产)价值未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由董事长审批[22] 人员变动与档案管理 - 项目负责人变动,内部调动需交接,个人卸任或离职需审计[20] - 战略投资部在不同业务阶段结束后五日内填写《资料档案清单》,备份并归档业务档案[23] 信息披露与制度规定 - 公司投资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各知情人员在未披露前有保密义务[25][26] -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8] - 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