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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浩物股份浩物股份(SZ:000757)2025-08-11 20:16

参股公司定义 - 公司对参股公司定义为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下股权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2] 管理部门职责 - 战略投资部是参股公司管理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等职责[4] - 人力资源部筛选推荐外派人员候选人并考核履职情况[6] - 财务部对参股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审查方案并实施监督[6] - 董事会办公室分析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管理方式 - 公司通过外派人员和职能部门监控对参股公司实施管理[8] 信息报送 - 外派人员接到参股公司会议通知1个工作日内报送资料至战略投资部[9] - 参股公司审议特定事项时,战略投资部抄送议案至董事会办公室[9] 外派人员选拔 - 外派人员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推荐、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12] 外派人员变更 - 当外派人员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及时要求变更[12] 外派人员调整 - 外派人员权益受损或履职违规,由人力资源部提初步意见,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作调整或撤销委派职务意见[14] 外派人员职责 - 外派人员需执行公司及派驻公司决议,行使职权等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管理监督责任[14] - 外派人员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可对经营发展等提建议[14] 外派人员限制 - 外派人员在职责及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等[14] - 外派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等,不得损害公司及派驻公司利益[14] - 外派人员辞职或任期届满,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14] - 外派人员任职期间保护派驻公司知识产权,卸任后不得私自带走相关资料[14] - 任职未结束的外派人员擅自离职致公司及派驻公司受损应赔偿[15] - 外派人员不得同时在公司和参股公司领薪酬,适当合法合规津贴除外[15] 信息获取 - 外派人员应督促参股公司定期提供财务和生产经营情况,不定期提供重大事项[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