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9] - 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11] - 日常交易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的交易需报告[13]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 30%为重大风险事项[17]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出现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22]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原因、协议、批文等相关材料[22]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及时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2] - 各部门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逾期交付或过户超三月需持续报告[23] 报告职责分工 - 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应及时准确提供资料[2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26] 信息披露督促 - 董事长接到重大事项报告后应督促临时报告披露[27]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7] - 重大信息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
甘源食品(00299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