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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甘源食品甘源食品(SZ:002991)2025-08-12 18: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受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为候选人[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1] - 辞任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7]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公司应提供便利[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20]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提建议,未采纳意见应记载披露[20][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等提建议,未采纳意见应记载披露[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包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15][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等协助履职[29]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4] 报告事项 - 独立董事被免职等5种情形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26] 公司资料提供与保存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