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600987) - 航民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11日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取消监事会后原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制度废止[2] - 董事会成员9名,8名由股东会选举,1名职工董事由职代会选举[2]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起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6] 独立董事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连续三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撤换[29]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3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40]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4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财产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清算[44][46] - 公司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