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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民股份(600987) - 航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航民股份航民股份(SH:600987)2025-08-12 18:3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8种情形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3] 会议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相关内容[15]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委托出席有相关限制[17]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多种方式召开[18] 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2]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应提再次审议条件[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30]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并说明表决票数[32]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3]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