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00302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当选[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至少两名委员出席,一票表决权,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1][12]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2]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12]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