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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0030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立方制药立方制药(SZ:003020)2025-08-12 18:4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当选[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职责与任期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 - 至少两名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