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立方制药(00302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立方制药立方制药(SZ:003020)2025-08-12 1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审计部报告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工作及问题[7][8]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报告[15] 审计部计划与检查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8]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8] 审计资料保存 - 内审报告、底稿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9] - 特别档案永久保存,一般档案至少保存10年[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 当年审计项目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项目终结年度归档[17] - 审计档案移交不迟于项目结束次年6月底[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