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任前需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4] 不得任职情形 - 被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等[5] - 不符合任职条件等多种情形不宜担任[1] 聘任解聘规定 - 聘任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送资料[11]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及时报告公告[15] 相关时间要求 - 上市或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6]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6]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3]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