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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3007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贝斯美贝斯美(SZ:300796)2025-08-12 18:46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且为单数[6] - 审计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须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任召集人[6]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为独立董事[6] 会议召开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8]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16]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发言不超10分钟[29] - 表决票保存至少十年[31]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相关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1]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34]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40] - 董事长跟踪决议实施,经理不采纳意见可提请开临时董事会[46]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和修改[44]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1] - 三种情形董事会应修订规则[43] - 修改事项属披露信息按规定披露[43] - 董事对决议负责,违规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表明异议可免责[40] - 不出席不委托不提供意见董事不免责[40] - 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46]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不满”不含本数[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