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获批发行30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1142872元[6] - 公司发起人共6名,含5名企业股东和1名自然人股东陈峰,设立时认购股份数不等[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6114287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有规定[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8]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采取措施等[39][4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需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2] - 控股股东质押、转让公司股票有相关规定[44][4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8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4]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8]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00]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等情形不能担任董事,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4][10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107]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170]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规定[173] - 公司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18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89][190]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200]
贝斯美(30079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